包洋律师亲办案例
事故赔偿调解圆满结案
来源:包洋律师
发布时间:2020-06-0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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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争议焦点:曹某驾驶的车辆用于营运,租赁公司是否要承担责任及王某的损伤如何赔偿。

二、亮点:根据律师诉讼前判断王某的伤情极大可能不构成伤残,此时应如何为王某争取最大的赔偿金额,最终与保险公司反复的协商中,达成王某较为满意的赔偿额。

三、案件情况

2018年12月1日,被告曹某驾驶车辆,与原告王某骑行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王某受伤,经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无责任、曹某负全部责任。后双方对于赔偿问题不能协商,遂向人民法院起诉。

四、处理结果

最终双方达成调解方案,由保险公司支付原告王某医疗费、住院伙食补助费、营养费等费用,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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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包洋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江苏昊岚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办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13201*********79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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